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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中國已經邁入了一個老齡化的社會。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部科學技術司司長賴明和九三學社中央都提交了關於『以房養老』的方案和運作模式。
『以房養老』方式在國外推行已有一二十年時間,其最早起源於荷蘭,發展最成熟的是美國。具體就是人們在年輕時為買房按揭多年,到老了再把房產抵押,按月領錢用於養老,辭世後住房由金融或保險機構收回還貸。
『以房養老』的社會機制在很多發達國家實行,已經被證明是一種成熟的融資途徑和有效的養老方式,但在我國是否可行呢?從國情、民俗來看,『以房養老』模式真正要從概念層面到執行層面,恐怕距離我們還很遙遠。一方面,『以房養老』的做法非常復雜,牽涉到房地產評估、政府擔保等各個方面,具體實施的難度太大。另一方面,『以房養老』模式挑戰中國傳統文化『父業子承』的倫理溫情和道德觀念,在剛開始的操作過程中難免『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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