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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價回歸到什麼水平,總會有一些低收入家庭買不起商品房,那麼這部分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該如何解決呢?『要加大廉租房建設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經濟適用房。』全國政協委員在政協大會上說。
關於用廉租房取代經濟適用房的理由,彭磷基委員說,廉租房的產權屬於政府,只租不賣,無需經濟適用房那樣需要連續不斷地大規模改造。只要政府手上有一定量的廉租房,
就可以長期不斷地解決城市困難人群住房問題,並通過收取有償使用的租金解決常規化的管理和維修。
彭磷基認為:『在地價和租金較貴的城市,實行廉租房可以使政府處於主動地位,不僅能夠有效平衡和解決城市困難人群的住房問題,而且能夠大大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符合效益法則。』
彭磷基的觀點得到了張皎委員的支持。張皎說:『部分廉租房使用者是階段性的。由於是出租,廉租房的所有權在政府,對使用者要有一個收入標准的限制。居住者的收入超過這個標准就必須搬出,這樣可以增加居住者的流動性,便於解決低收入者的一時之急。』
兩位委員不僅呼吁加快廉租房的建設,而且提出了5條具體建議:
———廉租房應由政府統一規劃、建造。
———分散建設。彭磷基委員說,如果集中建設,可能給承租人帶來工作、小孩上學、照顧老人等諸多不便之處。
———房屋面積要嚴格限制。張皎委員認為,廉租房面積一般控制在60到70平方米之間,既可以限制高收入者購買,又可降低建造成本。
———嚴格廉租房租賃者的資格認定。張皎委員說,對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一定要公示,並歡迎和便於群眾舉報,對造假者一經發現,永遠取消其對廉租房的承租資格。
———加強對廉租房制度的監督。張皎委員建議,建立廉租房租賃管理機構和廉租房監督委員會相分離的制度,廉租房租賃管理機構負責租住者的資格認定和日常管理,廉租房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機構和承租者的違法行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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