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了節省開支,我決定與他人合租房子,最後找了一個記者,此人聲稱在武漢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我想,人家正規大學生畢業的,看著人還可以,我這人比較好處,在一起住的時候我的筆記本電腦都一直借給他用。
後來他老換工作,收入不穩定,房東大媽過來取房租,他沒錢交,我這人心比較軟,不想讓房東大媽來回跑,就幫他掂了一個月的房租,750元,因為處的還不錯,我也沒想太多,後面二個月他工作了,房租是他自己交的,過了一個多月,他工作又沒了,在家呆了一段時間,又找到一個新工作,名字我不記得了,我看他挺可憐,就又幫他掂了二個月的房租,加上前面的一個月,和我借給他的二百元,總共2450元,在此期間,我們裝了ADSL,他沒工作的時候一天到晚都用我的筆記本電腦,我也沒說什麼。想能多交一個朋友也就是了。後面他電話打的很厲害,最後三個月,電話費共欠900多元,他一直沒錢,我也不好催他。到5月份的時候,突然有一個星期一,我回家一看,他的房間東西空了,我明白怎麼回事了,就打電話問他,他說他搬到女朋友的親戚的房子住了,我說你要搬走,最少要提前給我打個招呼啊,什麼都不說就這麼做,太不仗義了吧,何況你還欠我錢呢。
我說你打算怎麼著?
他說周日過來叫上房東把錢算一下,我說行,就跟房東約了周日過來。周日他到准時過來了,他也叫了他的二個同學,和房東把錢算了一下,他欠我三個月房租2250和二百元,總2450元;電話費:欠500元。還有房東那邊也欠3個月房租(當初簽合同時是房東直接和他簽的)。
他說他沒錢,就約定分三個月的時間來還清。約好下個周日先把我的錢還我,因為我有急用,可到時間他沒反應,發來個短信,說他把工作辭了,馬上要離開。叫我趕緊搬家,我說你是跑了是吧?我是就這幾千塊錢你就把你的信用給賣了?後面我聯系她女朋友,也聯系不上,二個星期後她來電話,她女朋友說她知道他這麼做以後,就跟分手了,生了一場病,說希望大家以後還能做朋友,我說可以。
房東請派出所查了他的身份證,查無此人。看來此人的身份證是假的。
到此,我們也不抱希望了。想就當損失幾千塊錢買個教訓吧。他失去我這個可以信賴的朋友比幾千塊錢那個更重要呢。人的一生能交到幾個可以信賴的朋友呢?
今天把這事發到這裡,是偶然看到前面幾位朋友的經歷,纔有感說出來的。
我對朋友還是會一樣的好,房子還是要租的,只到我買了自己的房子為止吧。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