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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房,誰來養我的父母?
在北京某著名高校任職的鄒靈,遇到的問題比羅鵬更迫在眉睫:我養房,誰來養父母?三年前她買下位於北京南三環以內的一套兩居室,這套商品房負擔不重,面積90多平方米,總價不到40萬,月供2000多。她的父母,加上她與老公四口人,足夠住。
2004年,在『買房即投資』的觀念影響下,鄒靈與老公作出了一個決定:再買一套房,這一次要買大一點的,130平方米,總價50多萬。一時之間上哪兒找這麼多首付?公公婆婆善解人意地表示願意承擔。與大房子相應而來的是龐大的入住支出——5萬元,龐大的裝修支出——8萬元。由於鄒靈小兩口承擔了月供,其他支出只得再次請父母幫忙。為搬進這個新家,公公婆婆一共掏出了20多萬。
誰說花父母的錢就天經地義?一次次看著婆婆從積蓄了20多年的存折裡,把血汗錢一塊塊往外掏,鄒靈覺得自己的負疚感一絲絲在增加,虧欠感也越來越重。雖然婆婆心疼兒子,說不用還不用還,但這筆『情債』,你一生一世也逃不脫。
房子裝修好,就把他們接過來享享清福。這念頭還沒來得及實施,婆婆就病倒了,醫生說是長期焦慮造成的心律失常,婆婆其實是個蠻捨不得的人,買菜都小心翼翼,恨不能頓頓吃西紅柿雞蛋面。看病錢非常之恐怖,短短三天花去1000多元。這是慢性病,得慢慢調養,此外,公公的骨質增生、腰椎間盤突出也非常嚴重。
公公婆婆現在只有60歲,70歲、80歲怎麼辦?鄒靈不寒而栗,自己都快心律失常了。欠老人家的遲早要還。那時只有一個解決方案,賣掉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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