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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三大懸念待解
展望2006年房地產走勢,仍有三大懸念待解。由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在2005年10月份已經開始征求意見,看來這個重大政策將留給2006年了。根據《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以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所需費用不得從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於人為損壞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也不得從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樓房共用設施設備具有共有關系的業主2/3以上通過後實施。
另外一個懸念是二手房交易將征20%個人所得稅。雖然國家稅務總局和建設部的說法不太一致,但是,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稅其實是一個老政策,但現在,這個政策方向開始改變了,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實施房地產稅收征收一體化管理若乾具體問題的通知》,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須繳納個稅。北京市也開始有了新動作,北京市轉發了相關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個人購買住房銷售業務的程序為『先稅後證』:北京市各級房屋管理部門對於未出具契稅完稅證明或契稅核定證明的,不予受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最後是否開征物業稅成為一個焦點,特別是物業稅征收可能給房價帶來的影響、對買房人帶來的影響,引起爭議。根據今年年底舉辦的『中國財稅論壇2005』上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官員表示的『十一五』期間要穩步推進物業稅的思路理解,北京將在近期有所動作,有業內人士分析說,也許2006年北京將出臺物業稅的相關政策。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的昇高而提高。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並,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
據有關分析說,在買房人支付的房款中土地成本佔到了50%左右,而房地產商一次性要付清70年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成本過高的主要原因,能否以物業稅的方式,每年為土地支付成本,開發期間,每年由地產商支付,房子賣出後,由業主每年支付,這是近年來房地產業內談論最多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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