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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6日從建設部獲悉,《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將於2005年12月1日起實施,旨在規范房地產估價機構行為,維護房地產估價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估價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
辦法規定,房地產估價機構依法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不受行政區域、行業限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乾預房地產估價活動和估價結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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