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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2315投訴舉報中心統計,今年以來,共受理二手房交易投訴72件。從投訴的情況看,目前正規的房屋中介服務雖已形成一定規模,但行業本身也暴露出專業人員素質不高、資質條件不完備、缺乏誠信佔壓委托人房款等諸多問題。投訴較集中的另一個熱點是房屋『黑租賃』問題。為了讓您避免在購買二手房或租房時上當受騙,工商部門提醒您當心五大陷阱。
一、相互抄襲或編造子虛烏有的房源信息。據業內人士透露:『房源對於中介來說,就如同商場裡的商品,只有貨架上琳琅滿目,賣場裡纔能顧客盈門。有些中介根本就沒有多少房源,為裝點門面、招攬生意,普遍采取相互抄襲和編造房源信息的手法欺騙消費者』。
二、專找外地學生和打工者進行欺詐。許多家在外地的學生和務工人員因價格和手續等原因,不願去正規的中介機構而常常找一些小門臉的『黑租賃』尋求租房。今年8月,一位來自安徽的農民到某『租賃公司』租房,在交了200元看房押金後幾次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房,按照當初的協議該公司應退還押金。在辦理退款手續時,『業務人員』趁機要走服務協議和押金收據,稱:『會計不在等改日再來取錢。』第二天這位『業務員』沒再露面,其他人都說沒見過租房人的合同和收據,也不認識那個『業務員』。因失去了憑證而無法證實自己被騙,有關部門接訴後調解無果,這位農民最後吃了啞巴虧。
三、打著『中介免談』幌子,乾著『黑中介』勾當。武先生閑置一套兩居室住房打算出租,他在報紙的求租廣告上選擇了一位急於租房且又『中介免談』的某校『大學生』。經電話聯系,『大學生』將武先生的有關信息盤問一清後說要考慮一下再給回信。沒想到此後,武先生家從此每天有上百個租房電話不分晝夜地打入。原來,那個假冒大學生的『黑中介』是把武先生的房源信息套走後又賣給他人。
四、先僱『房托』租房,再冒充房東轉租。本市某高校兩名外地學生通過某『房屋信息公司』租房,交了300元服務費後被領去看房,並與『房主』商定:『月租金600元,為防止室內的家用電器、家具物品丟失或損壞,還需交納2000元押金,待租房期滿之後退還。』兩名學生交錢入住還不到半個月,又有另一個人上門收取租金,竟是真房東。原來,第一個房主是該公司的『房托』,他們先以每月400元的費用將房租下,再假冒房東加價轉租,連同手續費和房租差價再加上押金,兩位學生一次就被騙走了2500元。
五、經常變換經營地點,讓受騙者無處可尋。眼下的『黑中介』行騙的范圍不僅僅是房屋租賃和買賣,甚至包括職介、婚介、出國留學、旅游和各種保險等。某消費者於2004年8月29日通過南開區的某『房屋信息公司』購買一間二手房,在協議中簽訂:『該公司只負責代委托人收取全額房款和產權過戶費共計90341元,另外再加收3%的手續費』。購房者向『公司』交齊了購房款、過戶費和2700元中介服務費後拿到了房契。之後,他從原房主那得知,該『公司』在原房主要價的基礎上又多加了2216元,為此向有關部門投訴。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屬無照經營,當其得知已被投訴後便逃之夭夭。
據該中心介紹,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同行業中屬於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大型企業,但其下屬的各置業連鎖店在房屋置換交易活動中,經常存在著不履行約定、規避責任和以各種借口佔壓委托人房款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今年就有多起投訴,但至今未能得到很好解決。
為防止消費者和有閑置房的業主落入房屋『黑中介』的陷阱,工商部門提醒您注意以下四個問題:一、凡從事二手房租賃和買賣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後,在房管部門備案、領取備案證明,並應將以上兩個證件同時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懸掛。從事二手房經營的經紀人及經紀人協理、評估師、評估員要具備經國家統一考試頒發的資質證書。消費者在需要租賃房屋或需要進行二手房買賣時,應先查驗經營者的相關資質後再商談委托事宜。
二、有關部門對二手房服務代理的收費標准是:無論租賃期限長短,服務代理費最高不得超過成交的月租金額。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應按成交額的0.5%至2.5%計收,最高不應超過3%,對此消費者要心中有數。
三、租房者應要求中介機構提供真實、可靠的房源信息,認真查看出租人的身份、房屋使用或權屬、房屋租賃許可等證明材料。要認真簽訂有關協議,將服務的形式、服務的條件、相關的費用及違約責任等用文字加以約定,並妥善保存好,以備出現糾紛時有據可查。
四、電話、互聯網等現代通信手段為人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聯系方式,但『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特點也為行騙者留下了可乘之機。作為出租房屋者,對廣告或互聯網上的求租信息要特別慎重,在沒有弄清對方真實情況之前,盡量不要在網上或電話中輕易提供自己的具體信息和情況,最好約定在正式的場合當面交流,以免個人資料被套走,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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