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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個階段,是否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成為社會焦點話題。目前,建設部已明確指出,國家近期不會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也就是說,期房仍然會在一定時間內允許銷售。為了杜絕開發商在期房銷售期間出現的諸如重復售房等違規行為,保障購買期房的購房者權屬利益,將於9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中明確,開發商在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同時,先要辦理預售登記。在此基礎上,購買期房者在和開發商簽訂購買合同後,通過預告登記,在房屋竣工後便可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拿到產權證。近日,市房管局權屬處的有關負責人就新《條例》中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做出解答。
以往,一些開發商在期房銷售過程中常常采取重復售房、將售出的期房向銀行抵押貸款等違法手段,嚴重損害購房者的利益。特別是一些開發商由於種種原因消失,購房人找不到開發商,房子又被賣給別人,竟落得『房財兩空』。
《條例》規定,開發商銷售期房,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同時,應當辦理預售登記。購買期房的購房人為了保障將來取得房屋所有權,限制房地產開發商將自己已買下的商品房進行重復銷售或抵押給銀行,在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可以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這樣經過登記後的房屋,開發商就不可以處理了。
按照規定,經預告登記的房屋,在房屋初始登記後,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買房者)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即便是房地產開發商未辦理初始登記,預購期房的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買房者)在入住兩年後,也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這樣購房者不再受開發商的制約,直接就可以辦理產權證了。
需要提醒的是,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需要當事人提交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預售登記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登記規范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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