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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經濟適用房范圍從6月13日起放寬。市房管局昨日(12日)發布信息,經市政府批准,自6月13日起,2003年1月1日以後市中心城區房屋拆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
據市房管局負責人介紹,自今年3月15日開始向拆遷中低收入家庭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以來,受到了群眾的熱烈響應,目前已經有1023戶符合條件的家庭領到了購房資格證。為使更多的拆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通過經濟適用住房解決住房問題,實現安居樂業,根據目前房源狀況,市政府決定,2003年1月1日以後市中心城區拆遷戶中,年收入在42000元以下、平房拆遷補償費低於10萬元、樓房拆遷補償費低於18萬元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受理工作從6月13日開始,申請人可向被拆遷房屋坐落區的房管局提出申請,已公布的辦理程序和銷售政策沒有改變。
目前推出的5片47.6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項目,分別為瑞景居住區『秋瑞家園』和『康馨佳苑』、華苑居住區『天華裡』、麗苑居住區『彩麗園』以及東麗區『城市陽光』。平均銷售價格2900元/平方米至3400元/平方米。獲得購房資格證的家庭可從以上項目中選購中意的住房。(張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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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1平米,還是經濟適用房,想想吧,人家重慶才1000多元,怎麼我們得經濟適用房都那麼貴????政府就這樣向中低收入人提供房子????
是得放寬,原來得規定太嚴格,必須是拆遷戶,而且是2004年以後得拆遷戶。現在經濟實用房得銷售很尷尬,想買得人買不起(價格3500),能買得起得人卻不符合條件,因此銷售量才1000多套。不過這次主管部門反映還算迅速,及時調整了規定,希望對經濟適用房得銷售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