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5日召開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該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今後,未經登記的房屋不得轉讓,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
為了規范房屋權屬登記行為,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天津市制定該條例。凡是涉及房屋權利的設立、轉讓、變更和終止的,都應當依法申請房屋權屬登記。市房管局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屋權屬登記簿和登記信息系統,制作統一的房屋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簿實行公開查詢制度。
如果出現房屋權屬有爭議的;不能提供有效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的;屬於違法建築或臨時建築的;房屋權利被依法限制的等情況,當事人不能申請房屋權屬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房屋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已登記的房屋,因繼承、接受遺贈或因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致使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取得房屋權利的當事人,應在30天內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登記的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轉讓房屋所有權的,雙方當事人應在30天內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李海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