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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對房地產稅收實施一體化管理,即以契稅管理先繳納稅款、後辦理產權證書(『先稅後證』)為抓手,實現房地產業諸稅種間的有機銜接,加強稅收管理。
目前,在房地產產業鏈條中,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到房地產的開發、轉讓、保有等諸環節,涉及的稅種有12個,分別是: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要求對轉讓和受讓房地產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凡可在一個窗口一並征收的,應在交易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或繳納契稅時一並征收。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在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場所開設房地產稅收征收窗口,爭取將金融機構引入征收場所,以節省納稅人的納稅時間和納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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