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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從日前召開的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獲悉,天津市建設用地規模已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2010規劃目標,實際基本農田面積已低於國家確定的數量。針對土地日趨緊缺的現實,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決定采取十大舉措破解經濟發展對土地需求與土地資源供應緊缺之間的矛盾。
一是嚴格管制保護耕地。建立耕地保護責任考核體系,實行年度耕地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報告和檢查制度。將耕地佔補平衡要落到實處,推行補充耕地質量和數量按等級折算,確保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
二是善用存量盤活土地。開展土地資源大調查,全面加強土地管理基礎性工作。進行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調查和農用地分等定級。在此基礎上認真做好收購、整理、儲備和供應工作,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和第三產業的發展。
三是規劃引導科學用地。充分發揮規劃對土地供應總量、速度和結構的控制和引導作用。市政府將對環外十公裡以內的土地集中管理,交由土地整理中心統一進行整理儲備。
四是保障重點供好土地。科學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總量。嚴格實行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令性管理,改進計劃下達和考核辦法,優先保證市重點工程的用地需要。
五是嚴格管理節約用地。制定和實施新的用地定額指標,提高單位土地投資強度,嚴禁閑置土地,積極鼓勵各類工業項目興建多層廠房,集約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預審制度,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於國家淘汰類、限制類項目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未列入土地利用計劃的,不辦理項目用地預審。
六是市場機制配置土地。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鞏固和全面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進一步拓展土地收購儲備渠道,加大以地融資、以地引資的力度,構建規范、有效的土地投融資新機制。
七是有效調控保證用地。建立規劃和國土資源經濟運行分析體系、指標體系,積極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定期形勢分析制度,通過分析預測,制定土地投放量等調控措施,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八是妥善安置依法征地。規范重點項目征地行為,嚴格依法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按照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落實征地補償安置,確保征地補償做到同地同價。
九是拓展空間開發用地。合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間,做好灘涂和荒地資源的開發。開發利用好沿海鹽田,開闢新的建設用地供應渠道。
十是加大宣傳督查用地力度。加強土地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積極擴大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使依法用地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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