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儲備中心日前揭牌成立。據了解,該中心將對深圳市范圍內的政府儲備土地進行統一管理。
納入土地儲備范圍內的土地包括:實施城市規劃而批准征用和農地轉用土地、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等9類土地。寶安、龍崗兩區城市化過程中完善補償手續後轉為國有的土地、填海項目竣工後尚未使用的土地,以及原以劃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擬改造開發為經營性用途的土地均納入土地儲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