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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了天津市剛剛竣工的社會保障廉租住房小區,激動的心情久久難以平息。興奮之餘,靜下心來思考,又有一絲擔懮。市、區各級領導和設計施工部門用心良苦、精心打造,怎樣纔能把這麼美好的建築和優美的環境長久地保持下去?怎樣纔能發揮社保住房更大的作用,惠及更多的百姓?怎樣纔能更好地滿足全市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這裡還大有文章可做。
按現行辦法分配管理社保廉租房很可能面臨三個問題:一是重蹈低租金不能以租養房的覆轍,優美的環境和漂亮的樓群建築難以持久地維護好;二是符合入住條件的低收入居民原來分散居住在全市各個角落,如集中遷居到兩三處遠離市區的廉租房小區,居民生活上有諸多不便,恐難適應群眾的需要;三是政府興建廉租房投資額巨大,有投入、無產出,資金不能實現良性循環,增加財政負擔,社保住房社會效益的擴大受到制約。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建議如下:
其一,仍按現行辦法,將廉租房分配給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居民,建議將每平方米1元左右的低租金改為物業管理費,免收租金。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經常性的房屋養護維修、清潔衛生、環境綠化和治安保衛等項管理工作,使物業管理能按市場經濟法則正常運作。強化經常性的小區管理,從而維護建築和環境,使其持久保持優美狀態。至於涉及房屋公共部位結構性的大、中修工程,另行編制預算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後,由財政按計劃撥款。由於新建房屋一般在5年~10年內不需要大修,因而短期內不會增加財政負擔。
其二,建議改變經營方式,把新建成的廉租房變為經濟適用房,低價(售價可定為2000元/平方米~2500元/平方米)售給公產房現住戶和房改售房戶。條件是凡購買廉租房者,必須將騰空的公產房無償交還給房管站,作為廉租房分配給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戶,享受低租金待遇。這樣做有以下幾點好處:
一是把集中建在市邊區的廉租房調換成分散在各地區的廉租房,更能適合分散在全市各地區居住低收入居民的需要。他們的居住條件既得到改善,又可以顧及多年來住在附近的親朋好友,也可在原來就近地區謀生,孩子們還可以在原來就近的學校上學,這樣做將受到享受低保待遇居民的歡迎。
二是公產房住戶絕大多數是中低收入的職工階層,雖有固定收入,但支付能力並不高。公產房因建造年代比較久遠,加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長期的低租金福利制,以租不能養房,房屋失修失養,使用功能比較差。公產住戶包括房改售房戶中多數有改善居住條件的願望,但限於承受能力,商品房買不起,低價的經濟適用房又供不應求買不到,改善的願望難以實現,如能把新建的廉租房變為經濟適用房出售給他們,則可幫助一大批人圓上改善居住條件之夢。新建廉租房即使以2500元/平方米的價格出售,80平方米一套的兩居室單元住宅售價也只有20萬元左右,而且不需再投入大量的裝修費用,比買普通商品住宅能省下一半的錢,中等收入的居民用積蓄加上部分貸款是完全可以承受的。這樣,與公房置換後添錢買商品房相比也並不多花錢,但省時、省事,極為方便,能受到多數居民的青睞。這樣做不僅解決了低保戶的住房問題,同時又改善了一大批公房住戶的居住條件,可以說是事半功倍。
三是新建廉租房售出後,國家可以即時回收投入的大量建設資金,用以再投入建設更多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使社會保障住房建設可以持續健康地發展,長期地、更多地造福人民群眾,擴大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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