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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房產泡沫”字眼首次亮相中國經濟界就曾引起不小的轟動和爭辯。那時,關於中國大城市房價收入比的持續走高几成定論: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過高,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更是遠遠超過了國際上同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
當2004年這場房產泡沫論辯開始後,大中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又頻頻被引證,但有趣的是,這個概念引入中國後,又有了“中國特色”的種種附加,在業內人士的討論過程中,城市居民似乎被弄得更加糊塗了,連自己到底攢多少年的收入纔可能買套房子也弄不明白了。
房價收入比,通俗的解釋就是把某國、某地區的房價與居民的年收入“掛鉤”,它能夠相對客觀地反映一特定區域房價的高低。或者更直觀地說,就是一個居民要攢多少年的收入纔有能力在當地購房置業。國際社會在界定房價究竟有沒有泡沫時,看房價收入比是慣例,通常情況下,當房價維持在居民3至6年的收入水平時,這樣的房價是沒有泡沫的。
國際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研究部門說,中國的房屋購買者正在負擔着和美國人一樣高的房價:“在中國,一套普通住宅大約等於城市居民10至15年的收入,而在美國這一數字大約是三年半。”國內也有專家在調查研究後表示,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子價格與人均年收入相比,高於許多發達國家水平,中國的房地產價格已經高到了一套普通的住宅大約等於城市居民8年左右的收入,上海的房價收入比已超過了14。
人人都承認我國城市房價偏高,但一個相當大的悖論卻是,近幾年我國房產市場持續“供需兩旺”,要是真買不起,爲什麼還要爭着買?
建設部《怎樣認識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的報告列舉了大量房地產市場“供需兩旺”的數據,並以此證明,目前的我國住宅需求仍然真實,在有真實需求支撐的前提下,即使局部地區可能出現房地產過熱或結構性過剩現象,也不能就此判斷房地產已經是“泡沫經濟”。報告預計到2020年,約有3億至3.5億左右的新增城鎮人口需要解決住房;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從2003年的23.8平方米可能要達35平方米。現實的有效需求測算爲5.4億平方米。
還有許多人士指列出了種種“中國特色”理由,試圖“勸說”城裏的人們:我們各大中心城市的高房價是“可以理解的”。這些解釋歸結起來,無非是以下幾點:住房體制改革後,購買商品房漸成主流,過去積累下的消費需求開始釋放;抵押貸款增強了人們的購買力;我國人多地少,又加上各大城市都熱衷於“經營土地”,地價漲,房價也低不了;還有人甚至指出,我們目前的收入水平統計不完全,因爲城市裏,人人都有相當的“灰色收入”……
然而,這些解釋仍然掩蓋不了一個相當無奈事實:住房市場需求大於供給,而普通市民收入水平的確無法承受如此高的房價。在我國幾個重要城市裏,約有七成的商品房是由30%的最高收入人羣購買的。
如果說住房分配體制轉型的過程中,高收入階層率先進入商品化的住宅市場還可以理解的話,那麼,到什麼時候,中低收入階層才能進入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的“普遍考慮範圍內”?是等着目前數量有限的“經濟適用房”有朝一日遍地開花?還是等着房地產公司有朝一日大發慈悲,無視高檔商品房的高利潤,把產品定位於“貧下中農”?
一位業內人士曾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房產地市場纔剛剛是花期,等到它成熟以後,產品才能形成層次,房價才能調整到合理水平。”
價格泡沫,指的是由於市場投機行爲引起的資產價格脫離其基礎價值的上漲。市場投機,既包括遊資基於增值預期的購買行爲,也包括真實消費者基於漲價恐慌而蜂擁進入市場的搶購行爲或基於增值預期而增加住房資產比重的行爲。
專家認爲,消除房產泡沫不光是政府、管理部門和房地開發商的事兒,作爲消費者,城市居民也有一份子責任。目前,國際國內專家學者都建議居民們要牢牢樹立房產“梯級消費”觀點,通俗點說,就是買不起大房子就買小房子,買不起新房子就買二手房,買不起二手房就先租房住……不逞能,不打腫臉裝胖子,量力而行,先有個“窩”,然後再向往更溫暖、更美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