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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1日從國土資源局得到消息,北京市首批『8·31』後不能繼續協議出讓的13塊經營性用地,進入公開交易程序。
市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士透露,市規劃委、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日前召開聯席會,研究妥善處理『8·31』後不能繼續協議出讓經營性用地的儲備入市工作。會議對近期市政府31宗擬儲備和擬入市直接交易項目進行了逐項審核,會議原則通過13個項目的審定,同意受理申報項目用地面積183.76公頃。
聯席會議還對特殊時期項目審批程序、處理原則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並形成初步審批意見:今後類似項目的審定均以會審方式進行初審;市規劃委、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市文物局和市園林局等部門每兩周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名詞解釋『8·31』
今年3月31日,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71號令』,要求各地必須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協議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完畢。也就是說,從8月31日以後,所有經營性用地,都得以招標或者公開拍賣的形式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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