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建設部出臺關於修改《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昨天,記者就天津市對於危險住宅如何界定,對房屋怎樣進行安全鑒定等問題進行了采訪,天津市房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天津市已經出臺的《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已經對危險房屋管理進行的相關規定。
1問危房如何進行鑒定
據了解,根據本市實施的《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危險房屋應當經過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查勘鑒定,予以確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受理鑒定申請後,按照下列程序進行: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5、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受理房屋安全鑒定申請後5日內進行現場查勘。查勘完畢後,一般項目應當在10日內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結構復雜、鑒定難度較大的以及需要延期觀察的項目,可適當延長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並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按照有關規定需要長期觀察的項目除外。
2問如何保證鑒定公正性
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當有兩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撓鑒定人員進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房屋安全鑒定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崗位培訓,合格後方可從事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關系人對房屋安全性能均可提出房屋安全鑒定申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鑒定費。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並將鑒定報告副本轉給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
3問認定危房如何處理
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解除危險,並視房屋危險程度不同,按照下列情況處理:1、處理使用。適用於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可解除危險的房屋;2、觀察使用。適用於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3、停止使用。適用於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築或者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4、立即拆除。適用於整體危險已無修繕價值,且危及相鄰建築或者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4問排危費用如何計算
如果異產毗連房屋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由佔房屋建築面積最多的所有人負責組織解除危險,所需費用由各所有人共同籌集,具體分攤比例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產權不清或者所有人下落不明的危險房屋,由房屋使用人負責出資解除危險。危險房屋解除危險時,需要使用人暫時遷出的,使用人應當及時遷出。拒不遷出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予以強制遷出。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使用人承擔。房屋倒塌的,房屋所有人、經營管理人和使用人應當立即組織搶險,並及時報告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幫助排除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