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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購房者提出的是否『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餘額為零,那麼公積金貸款額度即為零』的疑問,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日前指出,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是根據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上的餘額來計算的。目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個人信用評估報告》評定的信用等級為AAA級的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可上浮30%,可以到52萬元;AA級的可上浮15%,可以到46萬元。本市計算購房者公積金最高可貸款額度的公式為: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月收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費後所剩餘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同時,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最高貸款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例如,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200元,繳存比例為8%,配偶個人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100元,繳存比例為8%,申請貸款期限為10年,購買房屋為經濟適用住房,房屋總價為40萬元,那麼,您最多可以貸款33萬元。
此外,目前公積金貸款合同中,對提前還款做了這樣的規定:一般來講,提前還款實際上是一種單方違約行為,所以違約方應根據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支付違約金。但目前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並沒有這種規定,而是同意提前還款,具體規定為:在您還清當月的本息後,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提前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本金在償還後不再計收利息。如果您不是提前全部還清貸款的話,那麼提前償還的部分貸款額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最少是1萬元。剩下的貸款額度您可以選擇在貸款期限不變的條件下,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或在每月還款額不變的前提下適當縮短貸款的期限。
據了解,購買自用住房,可以支取公積金,但累計支取金額不能大於總購房款。如果您是貸款買房的話,在購房後,您還可以按季或按年支取公積金。但有一點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當您支取公積金時,至少要在您的公積金賬戶上保留一個月的繳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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