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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丟車物業要管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出臺新政策:從7月1日開始,小區機動車由物業統一管理。除臨時進出小區停放車輛外,其他機動車停放人應與停車管理單位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協議一般應包括
雙方當事人、機動車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停用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土地證頒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7月1日起不再頒發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在此日期前申領的臨時使用證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繼續有效。通知要求2004年7月1日後原則上以單棟建築為單位,交清地價款的可申請核發該棟樓相應分攤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