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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人嫌律師難纏 購房人經濟能力有限
在北京,由律師代理購房大幅度增長,隨著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向律師提出諮詢之外的服務要求,目前京城不少律師事務所代理購房業務均出現了大幅度的增長,有的律師事務所此項業務的比重甚至達到了二分之一。而在天津,律師代理購房缺少各方的呼應。
本市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私下向記者透露,人們讓律師在購房買賣中的角色由『諮詢』改為『代辦』,讓老百姓實現安全買房,僅是一種理論而已。因為在實踐中,如果由律師代理與開發商交涉買房事宜,開發商『沒有那麼大的耐心與其周旋』。就是在過去,人們如果按照京城名律師秦兵提出《204條商品房買賣合同》來買房,根本就買不到房,更不要說現在樓市火爆、房子不愁賣了。有銷售人員直言不諱:『賣誰不是賣?何必非賣給難纏的主兒?出租車拒載會挨罰,我們拒賣並沒有違反什麼規定。』昨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購房過程中涉及大量的房地產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許多普通購房人需要專業人士的幫助來保障購房的知情權,其中律師服務非常必要。該協會聯合本市少數知名律師事務所在三年前就開始嘗試推動人們『帶著律師來購房』。但是時至今日,推動效果並不理想。從一些律師事務所獲悉,人們買房對於律師服務的需要主要是簡單的諮詢,並未出現尋求代理購房的趨勢。
此外,在本市還沒有像北京等地那樣流行『私人法律顧問』,由其為人們提供理財置業法律服務。加上本市許多購房人買房支出壓力已經很大,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有限,因此這種購房方式要流行起來還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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