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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很多小區物業收費標准一樣,但服務卻千差萬別,而不久後,只有優質纔能有優價。記者昨天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關系到我市三千多個小區和幾百萬戶居民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今年有望出臺。
從今天起到本月15日,醞釀四年之久的《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征求意見稿)》,將向廣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見。
昨天下午,北京市發改委和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內容中的新變化。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處長王岩介紹,總的來看,征求意見稿的收費標准與現行標准相比,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略有下降,經濟適用房物業服務收費標准未變,但如果增加了智能化系統服務,則相應增加智能化服務的收費。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鄒勁松介紹,該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長達四年的醞釀。經過結構性的調整,業主總體負擔將略有下降。新辦法將打破『大鍋飯』,同時建立起一種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共同協商的體制。
主管部門詳解『辦法』新內容
普通住宅物業費將下降
王岩介紹,新辦法中主要增加了十項內容。首先,今後的物業收費中將取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電梯、水泵、房屋等)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購房者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1997年制定的《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規定產權人繳納大、中修費。第二,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中也包括大中修費和折舊費,存在重復繳費問題;在物業服務收費的『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中,增加了無人值守的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標准,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業主負擔。
『統收服務費』不用業主掏
第三,取消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收取的水電煤氣等各項費用的『統收服務費』。此前,一些物業公司在代收這類費用時,要向業主收取每月1元錢的服務費。國家相關規定是涉及水、電、氣、熱等費用的收取應由各專業公司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收費,物業管理企業可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
收多少錢要和業主商量
第四,新辦法還有一個顯著的變化,就是增加了市場競爭、合同約定、業主自治形成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的內容。這將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新辦法規定,以下小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它們包括:公寓、別墅等高檔住宅,通過招投標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並確定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的住宅,成立業主大會並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住宅,在房屋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中已明確約定了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的住宅,辦公、商用及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用房等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住宅以及經濟適用住房、房改和安居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五,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主要通過市場競爭以及在房屋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中事先約定的方式形成。收費標准需要調整時,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大會協商確定。
第六,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土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基准價格並定期公布,其收費標准可在基准價的基礎上上浮20%,下浮不限。收費標准向上浮動時,必須經過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收費,電梯、水泵的運行維護費用不實行浮動。
物業收費要明碼標價
第七,新辦法還規定,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分攤辦法按照事先約定或業主自治原則協商確定。沒有約定且暫時無法實行業主自治的,按房屋建築面積分攤。
第八,房改和安居住宅物業服務收費辦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售房單位負擔綜合管理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費,綠化費,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清潔衛生費和秩序維護費由使用人負擔。
第九,新辦法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務,收費標准除政府部門有統一規定外,由雙方約定。物業管理企業對收費要明碼標價。
交房時就開始繳物業費
第十,對於很多人都特別關注的繳費日期,辦法明確規定,物業服務費由業主自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繳納。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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