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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將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從今年3月1日起,我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行政事務將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打造公開、公正、高效、便民的『陽光工程』。
國土資源部3日在此間公布了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即將實施的行政為民措施,內容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土地供應、行政審批、征地補償安置、收費、執法維權、農村宅基地、信息社會化等。國土資源部負責人稱,這些措施的實行,將擴大人民群眾對國土資源行政事務的知情權,切實維護國土資源所有者和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以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眾辦事。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公布的十項為民措施包括:向社會公開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公開礦產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全過程;公開土地、礦產方面的依法收費;公告征地及補償安置方案、基准地價和標定地價等信息;公開土地登記、土地變更調查統計資料,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方案、土地出讓結果,探礦權采礦權申請登記等信息;公開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對法定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窗口受理承辦制度;對信訪、舉報等群眾反映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線索,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職責范圍立即進行分類處理,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初查並決定是否立案;全國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設立國土資源法律熱線,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稱,推進行政為民工作,是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的具體實踐,對於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形成政令暢通、嚴格執法、優質服務、勤政廉政的良好部風,在全社會樹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新形象,具有重要意義。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於貫徹執行不力或違反規定的,將按照組織程序進行嚴肅處理。(完)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工作人員『五禁令』
新華網北京2月3日電(記者謝登科)國土資源部3日向社會公布了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工作人員履行公務時必須遵守的『五禁令』,以確保國土資源管理行政行為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這五條禁令是:禁止為補償安置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項目辦理用地報批手續或以各種變通的辦法為之供地、發證;禁止在土地、礦產等行政審批事項中為項目申請人批條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為本人任職單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礦產資源等各項具體行政事務提供中介服務;禁止指定或向辦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機構從事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地質災害諮詢評估和項目設計等相關工作;禁止接受基層單位和管理相對人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有礙公務的宴請招待,報銷應由本人或親友承擔的費用。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孟憲來介紹,以上各條禁止事項是結合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業務特點和政務實際規定的,從2004年3月1日起實行。制定這些禁令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國土資源管理行政行為的公平和公正,從而確保能夠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不因個人私利去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違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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