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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新房母子患上血液病
今年39歲的栗明是南京市新華書店職工。2001年上半年,老實憨厚的栗明經書店同事介紹,與該同事的侄女、安徽省安慶市某企業下崗女工詹林相識並戀愛。詹林小栗明9歲。這對大齡青年情投意合,不久便談婚論嫁。為了結婚需要,栗明決定把家裡的住房進行裝修。這套位於南京市峨嵋路12號的住房是栗明父親單位1987年分配的,房改時他們買了下來,建築面積68平方米。1999年,父親去世後,這套房子一直由栗明和年近七旬的母親蔡書田居住。
2001年10月,栗明通過在南京市某房產開發公司工作的姐姐介紹,結識了南京華彩建築裝飾工程公司(下稱華彩公司)總經理蔣寧。後來蔣帶施工隊負責人彭廣明來看房,2002年1月上旬,裝修結束,雙方結算裝修款24900元。
幾天後,栗明一家喜氣洋洋地搬入新裝修的房子。2月初,栗明和詹林在新房裡舉行了婚禮。
然而誰也想不到,災難在不知不覺中降臨了。從2002年4月份開始,栗明出現頭暈、惡心和全身乏力等癥狀。他起初以為是忙於結婚和過春節,過於疲勞造成的,到醫院就診後,被初步診斷為貧血所致。就在栗明就貧血病癥接受持續治療時,他的母親蔡書田也出現了與兒子類似的癥狀,並伴有頭發大把大把脫落現象。她到醫院一查,血小板和白血球都要比正常數目小。一個星期後,她再次來到江蘇省中醫院檢查時,醫生嚴肅地告訴她:『你的病情較為嚴重,需要住院治療。』她身上當時只帶了300元錢,但醫生破例讓她立即辦理了住院手續。
栗明得知這個情況後,方纔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也連忙趕到中醫院復查。結果,他和母親都被確診為再生障礙性貧血。這種病離讓人聞之色變的白血病只有一步之遙,終身難以治愈!
污染超標怒告裝修公司
母子二人在同一時間被查出染上嚴重的血液病,這一可怕的消息猶如晴空霹靂。栗明在2002年1月份婚前檢查時,各項血液指標均為正常,其母蔡書田在2001年底因腿部摔傷住院,也曾做過血液檢查,各項指標亦屬正常。是什麼原因使他們在短短幾個月內致病的呢?
在醫生的提醒和追問下,栗明說出自家裝修房子一事,時至今日,房屋內仍有裝修材料散發出的刺鼻異味。通過分析這一情況,排除栗明和其母在工作和生活中接觸其他污染物的可能性,栗明這纔意識到,裝修污染可能是導致他們患上血液病的『元凶』。
栗明連忙花錢在外面租了間小房子,一家人惶惶不安地從新房裡搬了出來。2002年8月,栗明向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提出申請,要求對其住房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經檢測,房內甲醛超標21倍,氨超標12.6倍,TVOC超標3.3倍。其中TVOC是一項綜合指標,是對室內空氣中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測定,包括了苯、甲苯、苯乙烯等十一種污染物,這些有機化合物是較容易揮發的,但經過8個月的自然揮發卻仍然超標,由此可見,栗明的房子在裝修剛結束時的各種污染是多麼嚴重!兩個月後,栗明又委托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對由華彩公司采購原料加工制作的家具木板進行檢測,結果甲醛釋放量實測數據為13.9,仍超過國家標准的規定。
通過向環保專家及有關醫生諮詢,栗明對家庭裝修污染的危害性有了更多的了解。所謂室內污染,主要就是由甲醛、苯、氨和放射性物質這四種污染物造成的。其中甲醛來源於人造板材、膠粘劑、牆紙等材料裡,是世界公認的潛在致癌物,它能致胎兒畸型;苯主要來源於膠、漆、涂料和粘合劑中,也是強烈的致癌物;室內空氣中氨超標,則會削弱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而放射性物質隱藏在花崗岩、瓷磚、石膏等材料裡,看不見,嗅不到,對人體的危害性更為嚴重。
因為考慮到華彩公司總經理蔣寧與姐姐是熟人關系,2002年9月,正在治療中的栗明委托律師出面,與華彩公司協商解決他的治療費用和賠償事宜。蔣寧起先表示可以『考慮』,後來聽說這種血液病是終身性的,治療費用非常昂貴,便推諉責任,不再理睬。
華彩公司的不管不問讓栗明氣郁不平,今後的日子怎麼辦?在家人、朋友和有關人士的支持下,栗明終於鼓起勇氣,向南京市玄武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華彩公司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租房費、檢測費及後期治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損失27.9萬餘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當庭勝訴受害人獲賠
2003年7月18日,栗明狀告華彩公司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由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爭論的第一個焦點是誰來承擔責任。
被告華彩公司的總經理蔣寧認為,為栗明裝修房屋是彭廣明的個人行為,與他們公司無關,彭廣明並不是華彩公司的職工。
原告栗明則堅持認為,他與華彩公司之間是一種裝修合同關系。因他們之間是熟人關系,訂的是口頭協議。栗明舉證說:『當時蔣寧帶彭廣明來看房協商裝修事宜,並沒有說明彭廣明的身份。後來付裝修款,我分兩次把2萬元錢交到了蔣寧手裡。』栗明的律師補充說,根據調查了解,彭廣明的施工隊已經在華彩公司掛靠多年,有長期的勞務關系。
接著,原被告雙方就『裝修是否包工包料』這一問題進行辯論。因裝修材料是污染源,所以必須確認由誰購買材料。栗明拿出了裝修結束時彭廣明出具的一份決算單:
『人工工資6350元、防盜門1180元、木板材等3850元、牆磚地磚2380元……』由此可以看出,必要的裝修材料由被告華彩公司購買。而此時,華彩公司卻拿不出任何反駁證據。
庭審中,栗明還拿出環保和質檢部門的兩份檢測報告及有關文件,提供了包括婚檢證明、病理檢查報告單、病歷、住院記錄及相關醫學資料等旁證材料。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被告方無言以答。
法院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南京華彩建築裝飾工程公司賠償原告栗明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財產損失費等共計50065元,同時支付栗明精神損害撫慰金9000元。
法院判決後,栗明接受記者采訪時仍然情緒激動:『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被這劣質裝修毀了!我新婚不久就患上再生障礙性貧血病,現在正面臨下崗,而每個月光醫藥費就要2000多元,今後這日子怎麼過?我母親現在和我患同一種血液病,也得經常到醫院看病治療。因租住的房子太小,妻子只好帶著出生不久的孩子回她安慶娘家,目前只有半歲的兒子身體還好,將來還不知道會不會受到影響。』栗明的母親蔡書田也已向法院起訴華彩公司。裝修污染案引發廣泛思考
這起家庭裝修污染索賠案的勝訴,在南京市引起普遍關注。市民劉先生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在他看來,裝修公司和住戶(栗明)都有失誤。但住戶(栗明)的身體已經受到傷害,應該多得到一點照顧。那些裝修公司看到這個判決後,應當吸取教訓,多為客戶著想。
市民李先生則認為,是住戶(栗明)自己不好,為什麼房子剛裝修好,不等兩三個月就住進去?那麼多裝潢過的家庭也沒出事,怎麼就攤上他呢?而且法律上也沒有規定,裝潢造成的污染,裝潢公司非得賠錢。
南京啟海裝潢公司王經理認為,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確實給他們公司提了個醒。一方面,在裝修時一定要注意材料的選用;另一方面,在裝修結束後,要告知住戶,不要立即入住。因為即使是環保材料,也會有一些異味,對住戶的身體肯定有一定影響。
南京大學法學院邱教授認為,此案中裝修公司是強勢方,而受害者栗明是弱勢方。法院在庭審中,要求加害方——裝修公司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進行舉證,但裝修公司顯然證據不足,輸官司是必然的。
邱教授還提醒廣大市民,在家庭裝修前,應簽訂書面合同,規定當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樹立防治空氣污染的環保意識,用無公害材料進行簡單裝修,倡導綠色居室,回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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