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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將至,銀行不約而同遇到了一件頭痛的事:不少買房貸款的客戶紛紛大把還錢,想方設法提前還貸。記者在采訪時發現,拆遷後的補償金、年底獲得的獎金、分紅等大額收入,都讓買房人有了提前還款的能力,即使沒有能力全部還清,也都『積極』地有多少還多少。
建行一位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住房貸款風險相對較小,收益相對安全,這樣的『黃金業務』對銀行來說是難得的,但是客戶提前還貸打亂了銀行資金的使用計劃,也損失了貸款所帶來的穩定的利息收入。而買房人的理由也顯得相當『充分』:因為借了錢,心理壓力很大,債一天還不清,生活就一天也不可能真正輕松;再者,目前也沒有什麼更好的和安全的投資理財產品,儲蓄的利息也很低,不如提前還了貸款踏實。
據悉,去年上海8家銀行曾聯合宣布對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前還貸收取違約金,而不久前又傳來了『限制期房轉讓』的消息,引起樓市的騷動。對此,有關專家表示,對提前還貸收取違約金是勢在必行的,借錢、還錢都應該有規矩。但是中國有中國的國情,在目前尚未成熟的買方市場上,單憑收取違約金並不能很好地解決『提前還貸』所引發的問題。而銀行作為經營者,既要維護眼前的利益,還要想方設法吸引更多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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