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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逐步放開水、氣、熱、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設施的建設與經營權,並采取向社會公開招標選擇投資主體的方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經營。記者昨天從建設部及北京市有關部門獲悉,通過招標後獲得特許經營權的經營者,除可通過多種方式獲得回報外,政府還將給予相應的補貼。
據悉,為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北京市日前頒布了《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辦法》,鼓勵社會資金、外國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投資建設市政公用設施。
對此,有關負責人表示,供水、供氣、供熱、排水、污水和固體廢物處理等市政設施經營權將逐步開放;收費公路、地鐵、城市公共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礎設施也將逐步推向市場。政府將通過公開招標,授予中標企業或個人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對某項市政公用設施或服務進行投資、建設或經營的權利,即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者投資建設並於運營期限屆滿後無償移交政府。
通過招標後獲得特許經營權的經營者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獲得回報,但其產品及服務的價格必須依照價格法的規定執行;經營者享有與城市基礎設施相關的其他開發經營權益;經營者享有政府給予的相應補貼等。但政府不分擔商業風險,不承諾固定投資回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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