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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開始,天津市房管局、建委、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及工商局四部門聯手,集中解決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為了便於廣大群眾和相關單位了解辦證情況,市房管局就相關問題與媒體進行了對話。
問:房屋產權辦證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遺留問題?
答: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30日內,開發建設單位應持投資計劃、用地、規劃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證件,到房屋坐落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然後,購房人纔能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開發、建設單位未辦房屋初始登記的主要原因歸納起來有四個:一是計劃、用地、規劃、竣工驗收等登記要件不齊全;二是在建設或銷售過程中存在各種糾紛;三是由於種種原因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破產或下落不明;四是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產權意識差、運作不規范,不辦初始登記。
問:對於手續不齊的房屋如何補辦房屋產權辦證手續?
答:因計劃、規劃、用地、竣工驗收等登記要件不齊,而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要主動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寫《解決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申請及聯合審批表》,並提交有關要件和說明,經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會審後,對可以發證的,房地產管理局為其辦理初始登記手續。
問:有些開發、建設單位下落不明或破產的,如何解決產權辦證問題?
答:經法院裁定宣告企業破產、倒閉、單位已被注銷或下落不明的單位無法申辦房屋初始登記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對項目的有關手續進行會審,對可以發證的,由房地產管理局直接為購房人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問:對於在開發、建設中有糾紛的,如何解決房屋產權辦證問題?
答:開發、建設單位與聯建單位發生糾紛,另一方不提供相關資料,影響房屋初始登記的,由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並進行會審,房地產管理局可憑上述資料,對可以發證的,直接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對於因其他糾紛,導致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待解決糾紛後,再辦理房屋的初始登記。
問: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凡1999年12月31日後已竣工驗收的房屋,且已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經房管部門督促後,仍不申請房屋初始登記的單位,首先,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在有關媒體公布這些單位的名單,並督促其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對於逾期仍不申辦房屋初始登記的,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停止其其餘房屋的銷售,並通報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停止辦理資質年檢手續以及新項目的計劃、用地、工程、商品房銷售許可抵押貸款手續,待其補辦登記後,再予以辦理上述手續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問:購房群眾在產權辦證問題上,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房屋是大件商品,買房子就是買產權,所以開發企業能否及時辦理產權登記,應該作為群眾決定是否購房的重要因素來考慮。所以在買房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認真簽訂購房合同,對產權登記的時限、違約責任等條款要詳細約定,對於拒不填寫該項條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議不要購買。二是購房最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許多購房群眾為了獲得價格優惠,在房屋未建成前就一次性付清房款,客觀上無法制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議買房時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待開發企業辦完初始登記後再全部付清房款。三是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開發商不履行有關產權登記的約定時,要采取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追究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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