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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情如果失敗了,共事的人可能很快就作鳥獸散了,但如果很快取得成功並且是連共事者都沒有料到的成功,那麼離分道揚鑣也就不遠了。3月20日,中體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體奧林匹克花園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向媒體發出公開信,信中指稱:從今年1月份以來,廣東奧園置業集團為配合他們公司的『借殼上市?推廣,在媒體上作了一系列宣傳,造成了投資者、消費者、新聞媒體對『奧林匹克花園?與『奧園?的模糊,一些不實之詞也讓關心奧林匹克發展的人產生了誤解。當天上午,中體已將公開信傳真給廣東奧園集團公司。至此,此前媒體報道的廣東奧園集團與中體產業分道揚鑣的事實得到證實。
奧林匹克花園生父養父是誰
中體產業的公開信列舉了媒體報道的廣東奧園集團方面的一些說法,在肯定其作為『奧林匹克花園?第一代投資者之一、對奧林匹克花園的發展做出過積極、重要貢獻的同時,指責廣東奧園集團『一方面將奧林匹克花園的成功歸於自己名下,另一方面貶低奧林匹克花園的品牌價值,做出有損於奧林匹克花園發展的行為,無疑是非常欠考慮的?。為此廣東奧園集團有關人士向媒體提交了許多相關資料為自己辯白,並且向媒體表示,成功並非某一方可以做出來的,廣東奧園集團認同奧林匹克的品牌價值,也
認同中體管理公司提出的品牌昇級計劃,只是對一味輸出品牌而不輸出管理的做法有看法,廣東奧園集團是奧林匹克花園管理公司的股東之一,既沒有也不會詆毀奧林匹克花園的品牌價值。
對於中體方面稱奧林匹克花園第一個項目廣州奧林匹克花園是中體產業、廣東金業(即現在的廣東奧園集團公司)、華新國際三家於1999年共同投資建設,及『將18個奧林匹克花園的業績都記在自己的名下?的指責,廣東奧園方面指出,上述說法並不准確。據廣東奧園集團介紹,華新國際自始至終不是奧林匹克花園的第一個項目廣州奧林匹克花園項目的投資者,廣東奧園集團並沒有把所有項目歸到自己名下,中體方面所說的18個項目很多還只處在立項階段,但廣東奧園作為奧林匹克花園管理公司的股東之一,同時中體產業也是廣東奧園集團的股東,這18個項目確實同廣東奧園集團都有關系。
標志與商標有何不同
中體產業在其公開信中稱,1999年使用的廣州奧林匹克花園項目標志作為『奧林匹克花園?第一代的標志,是由三家(廣東奧園說是兩家)第一代投資者共同創造的,當然屬於投資者共同的財富。但廣東奧園集團卻將標志單獨注冊,據為己有,這本身就是對創始股東的傷害,廣東奧園還刻意混淆『奧林匹克花園?與『奧園?的關系,沒有征得其他投資者的同意,把『奧林匹克花園?使用長達4年並被廣泛接受的簡稱『奧園?搶注,企圖獨佔『奧園?商標利益,顯然有悖商業合作誠信,並且違反了《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中體產業『對此保留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而廣東奧園集團有自己的說法。
對於『奧林匹克花園?項目的名稱及標志,廣東奧園集團出示的材料顯示,番禺市計劃局曾於1998年9月8日批復番禺市金業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東奧園的前身)立項建設的『金業體育花園?更名為『廣州奧林匹克花園?,同年9月18日當地市政府地名辦公室批准使用更改後的名稱。據廣東奧園集團有關人士介紹,1998年,在金業體育花園前期策劃時,覺得金業體育花園的案名外延空間不大,曾建議用奧林匹克花園,但能否采用心裡沒底兒。1998年8月5日,當時的體委主要領導曾給金業體育花園項目題寫了奧林匹克花園的名稱,雙方曾有與中體產業進一步合作的口頭協議,更名時是拿著領導題詞去辦的。1999年,纔正式向國際奧委會申請授權,授權批給了中體產業。當時使用的奧林匹克花園標志並沒有注冊成為商標。
1999年5月31日,中體產業等單位與番禺市金業園公司簽定了股權轉讓認定書,有關各方確定以番禺市金業園公司當天的財務狀況為收購結算依據,中體以90%的比例,其他兩家公司各以5%的比例對番禺市金業園公司的土地和項目前期投入實施收購,但公司法人資格主體不變。廣東奧園集團有關人士稱,當時並沒有涉及商標及標識轉讓問題。
奧林匹克花園與奧園有何不同
廣東奧園集團相關人士認為,『奧林匹克花園?的名稱和標志一直在中體產業手上,中體產業在輸出『奧林匹克花園?名稱和標志時,有兩種方式,如果是中體與合作者共同投資的項目,中體一般不收費用,如果中體沒有投資,中體將收取『奧林匹克花園?名稱和標志的轉讓費。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的轉讓費在每平方米50到60元。廣東奧園集團出示的文件顯示,該公司『奧園』商標的注冊有效期是自2002年9月14日到2012年9月13日,就是說,其注冊申請應該在2001年3月。廣東奧園集團相關人士表示,中體方面並未在異議期內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否則,他們就不可能拿到『奧園?商標。
中體方面強調,奧林匹克花園項目的成功並非完全是房地產技術操作的結果,而廣東奧園集團認為,對項目來說,奧林匹克這一名稱有錦上添花之效,但品牌是要靠產品來支橕的。廣東奧園集團相關人士承認,廣東奧園集團在『奧園?商標產生時有同中體溝通不夠的問題,取『奧園?這個名字,也是為了與原來使用的奧林匹克花園相銜接。但『奧園?並非『奧林匹克花園?的簡稱,他們之所以改名,一是因為與中體在品牌輸出的形式和內容上有嚴重分歧,二是集團要發展,不可能永遠停留在原來的發展階段上,三是奧林匹克花園僅限於地產與體育的結合,但他們倡導的復合地產有比它更深的內涵,它還包括教育、文化等很多方面。早在2002年7月16日,廣東金業集團已更名為廣東奧園集團,在同中體產業合資建立中體奧林匹克花園管理有限公司時,中體方面對其名稱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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