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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完善社會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國有企業職工住房困難,本市近日制定了《關於加快解決國有企業住房困難職工住房問題促進企業穩定的若乾意見》,旨在通過多種渠道解決國企職工住房問題。據悉,《意見》中提出了八項措施:
1、國有企業職工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按廉租住房政策規定執行;
2、支持、鼓勵國企自行組織危舊房改造,改善企業職工住房條件,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經危改項目所在區批准,企業可對其現有用地范圍內的成片危舊房或單棟(含多棟)危舊房進行改造,享受危舊房改造的政策;
3、支持企業利用自用土地集資建房或者組織職工參加住房合作社建房,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4、企業搬遷時,要統籌安排土地補償資金,提取一定數額的土地補償資金,專項用於解決本企業職工住房問題;
5、有條件的企業可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為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6、鼓勵解困職工換購住房,同意公房使用權出售,職工可以將承租的非成套公有住房使用權出售,再換購住房;
7、提供房源,有關部門將根據國企解困的需求,籌集符合需要的專項經濟適用房和集資合作建房,供住房困難職工購買;
8、優先提供購房貸款支持,困難職工在申請公積金貸款、貼息貸款以及擔保上享受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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