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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在眾多的消費者投訴案例中,有關房地產方面的投訴絕對比例已躍居各類投訴之首,因為它是較為昂貴的耐用消費品,所以成為公眾最為關注的熱點話題。
據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投訴監督員樊福龍介紹,進入3月份以來,消費者書面舉報和電話投訴進行維權的事例一天比一多,具體表現為手機質量投訴居高不下、供暖問題再度成為投訴熱點、服務類投訴數量猛增,而有關房地產投訴的相對比例已超過對手機、家電等日用百貨的投訴,躍居各類投訴之首。其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房屋質量差,房產廣告宣傳不誠實,商品房面積『縮水』、『漲水』問題突出,配套設施不齊全,延期交工,房屋產權證辦理難,物業管理收費多服務少等方面。
記者調查得知,造成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政府職能部門對建築項目審批管理把關不嚴,使得一些並不具備資格和實力的單位或個人獲得房產開發許可證,然後再將工程轉包給建築商,更有甚者,通過種種『關系』,沒有許可證也能開工,不經驗收就開始賣房。二是建築商在降低成本上大做偷工減料文章、使用偽劣建材。三是施工人員素質低、技術欠佳。四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房產銷售過程中商家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監管不力,房地產銷售市場透明度不高。五是消費者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強。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政府相關部門集中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整頓,嚴懲不法企業和違法行為。同時,呼吁房地產商加強服務意識,把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企業發展的基礎,以長遠利益為目標,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從而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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