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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計委日前會同市房地局發文明確,2003年本市(建國後竣工的獨用成套多層和高層)公有住房出售的成本價仍按原標准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295元執行;獨用成套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公寓住房,新式裡弄住房出售的成本價和最低限價,以及公有住房出售的市場價仍按《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的若乾規定》的規定執行。
據統計,2002年全市共出售公有住房4.95萬套,建築面積263.63萬平方米,回收購房款9.72億元,扣除維修基金後淨歸集額6.42億元。全市自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實施以來,已累計出售公有住房153.5萬套,建築面積8355.1萬平方米,佔可售公房總量80%以上,約佔全市住房總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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