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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廣州地區的一家房地產開發商推出一批“超級豪宅”,其廣告詞是這樣寫的:“……我們專門爲領袖級成功人士精心建造了一個超豪華別墅區——XXX,建築面積528.5平方米~1413平方米,花園面積1631平方米~4376平方米,讓成功的您及後代盡情享受極級生活,極品人生!”在該廣告的實景照片旁邊寫着:“已建好的帶裝修的千萬元別墅實景!”
這則廣告讓人議論紛紛,有贊有貶。贊者言:“真是大手筆,21世紀的經典!”貶者言:“自我炒作,極力作秀!”也有人稱其爲“航空母艦”、“巨無霸”等等。
此類別墅說它“超級”實不爲過,它既大且貴更豪華。但是,筆者的看法是:此類別墅有悖國情。衆所周知,對於13億人口的中國來說,土地資源是相當稀缺的。土地是人民公有資源,一家人住一座佔地近5000平方米的別墅,相當於佔用了一二百人的土地資源,這豈不是太離譜了嗎?
爲了保證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國家制定了土地政策,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多次下達文件嚴格控制別墅的建造,而今卻冒出了“航空母艦”式的超級別墅,豈不是咄咄怪事!使筆者納悶的是,開發商在進行開發策劃時是否考慮過中國國情?更令筆者不解的是,有關管理部門在審批報建資料時,是否想到過國家法規?又是如何把關和審批的?
商品房是商品,但它又是特殊的商品;它既有商品的一般屬性,又有佔用公共資源、體現城市形象的社會屬性。因此,房地產開發應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三者統一的原則。顯然,“超級豪宅”違背了這個原則。
幾乎所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其經營活動和廣告宣傳中都提到,要樹立“以人爲本”的開發理念,這裏所指的人,往往是狹義的指入住樓盤的業主,當然這是必需的。但是筆者認爲,僅此是不夠的,應擴大到廣義的“社會人”,亦即開發時應注意到社會影響、社會效益和社會責任,因此,建設管理部門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樹立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