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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南京市物價部門獲悉,從今年起,南京新樓盤采用新的作價辦法,取消了9類『代收費用』項目,使定價更明確,從源頭確保了商品房『一價清』。
據介紹,在以往商品房作價辦法中,商品房成本構成還包括『代收費用』一項。『代收費用』包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建制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用費、煤氣建設費、消防設施建設費等九項,而新辦法則將其歸並到現行五大成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附屬公共配套設施費、公共基礎設施費)中,不再單列。此前物價部門雖然在一年前就規定了商品房必須嚴格執行『一價清』制度,但部分樓盤開發商仍在鑽空子,將『煤氣管道』、『水電增容』等費用納入商品房成本,在房屋交付時又重復收費。新辦法在房價中對於買賣雙方支付范圍作了更明確的規定,從源頭上遏制了商品房亂開價、亂收費的違規行為。
新辦法中還規定,允許開發商打出的銷售價格可以在物價部門核定的基准價基礎上上下浮動,而此前是絕對不允許的。具體的浮動規則是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下浮幅度不限。
此次被列入成本的較前還增加了『土地出讓契稅完稅金額』和『經土地價格評估中介服務機構評估確認的土地價格』等內容,以前通過『以地補路』方式獲得土地的開發商今後必須按照評估價將地價納入成本,而不是多少錢拿地按多少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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