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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套65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至少得花10萬元,這對於住房困難戶來說是個不小的數字。為了讓住房困難戶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順利買房,11月28日,南京出臺一系列措施,從多渠道降低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貸款門檻。這些措施包括:
突破原申貸職工繳存公積金的地域限制及僅限於配偶的身份認定。只要是住房困難戶,夫妻雙方若有一方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只要另一方是共有產權人,且在三區(江寧、六合、浦口)兩縣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的,都可以申請貸款。同時,夫妻雙方若均不具備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其子女只要屬住房保障人口計算范圍,且是共有產權人的,其所在單位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的,都可以申請貸款。
在第二住所承諾上,對確有困難無法提供《居住安置承諾書》的,可由借款人所在單位或街道出具『證明』替代《居住安置承諾書》。
對首付款支付確有困難,需要支取公積金作為首付款一部分的,由市房改辦資金管理處出具『證明』,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可按『證明』中所確定的數額作為購房人補交首付款的依據。待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後,購房人按規定手續支取公積金,並將支取的公積金繳至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取得補充首付款收據。
在個人住房貸款保險費的收取上,人保南京分公司城東公司針對低收入群體采取了在原有保險費率的基礎上按8折收取的優惠政策。在公證費用的收取上,市公證處增加了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聲明書』、委托代理人代辦抵押公證的兩項內容,仍維持原收費標准不變。
對公積金貸款後資金仍不足的,可以配套政策性和自營性組合貸款;對沒有公積金的,配套提供商業性的貸款,此項業務建設銀行給予了積極的支持,並由其統一辦理。
南京市房改辦有關人士指出,經濟適用房主要供應給人均住房不足8平方米,月收入46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家庭年收入低於8848元,拆遷補償款4萬元以下的無房戶。同時,拆遷補償款低於5萬元,且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住房困難戶,也可以承租40或5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前提是必須將5萬元的拆遷款繳至開發單位賬號,用其本金和利息支付租金。對於那些既沒有公積金又沒有能力辦理商業性貸款的低保戶,可以通過廉租房政策來解決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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