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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京市房產局獲悉,南京市在確保年底竣工5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的基礎上,大幅擴大保障范圍,再建經濟適用房150萬平方米,供應低收入和被拆遷困難家庭2萬戶以上。
為有效地解決弱勢群體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南京相繼出臺了《城鎮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試行辦法》和《關於建設經濟適用房優先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將經濟適用房按成本價供應給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資保障線以下(2002年度為46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城市拆遷中拆遷補償款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
根據部署,該市今年計劃開工經濟適用房10萬平方米,年底竣工5萬平方米,承擔建設任務的市房改辦和所屬的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自加壓力,實際開工20.2萬平方米,計劃年底竣工交付7萬平方米,明年1月竣工交付13.2萬平方米。屆時,將有850戶低收入家庭購買到低價的經濟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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