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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住宅性能認定?
答:住宅性能認定是我國實行的一項旨在提高住宅質量的長期性制度,由適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經濟性能等五個方面組成。按照建設部《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住宅由低至高分為1A、2A、3A三個性能級別,每個級別都有相應的量化指標,經由專業機構按照規定的評價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後,分別給出相應的性能級別。通過住宅性能評審,可以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住宅綜合質量,為消費者購買住房提供技術支持,有利於消費者在購房時依據經濟能力選擇住宅性能。
2.住宅質量保證保險對購房者有哪些好處?
答:由於住宅產品的復雜性和後驗性,有些質量問題只有在使用過程中纔能逐漸發現,因此購房者面臨著很多無法預知的風險。辦理了住宅質量保險,一旦發生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購房者就可以及時得到保險公司的經濟賠償。
3.開辦住宅質量保證保險對住宅開發商有哪些好處?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可以轉嫁住宅開發商的風險,使住宅開發商從長期的保修義務中解脫出來,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開辦住宅質量保證保險,不但使住宅本身的性能得到了各方面專家的檢驗、評審和認定,而且由於保險公司對住宅質量的擔保,大大提昇了住宅開發商的市場信用度。
4.住宅質量保證保險可承保哪些住宅?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目前的保險對象主要是經當地或全國住宅性能認定委員會認定的A級住宅。(包括AAAAAA)
5.誰來投保住宅質量保證保險?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投保人為經當地或全國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委員會認定通過的住宅開發商,由他們向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並交納保險費。
6.誰享有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被保險人為住宅的權利人。(即:如果房屋已售出,被保險人為購房者,如房屋未售出,則被保險人為開發商)
7.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期間為多長?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期間為十年,其中部分保險責任的保險期間為五年。
8.被保險人可以獲得的最高賠償金額為多少?
答: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可獲得的最高賠償金額為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按如下方式確定的:
已售出的住宅:保險金額為實際銷售額。
未售出的住宅:保險金額為該住宅的建築面積與預計單位面積售價的乘積。
9.如何計算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費?
答: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費由投保人(即開發商)在投保時一次性交納。
應交的保險費=保險金額X保險費率。(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的基本費率為0.5%)
10.已經入住的房子是否還能投保?
答:不能。因為住宅性能認定是必須從房屋開發的初始階段就開始的,已經入住的房子無法進行住宅性能認定,因此不具備投保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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