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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2003年1月1日施行,對拆遷補償安置方式、貨幣補償的計算方法、拆遷面積的計算、房屋拆遷的評估方法及拆遷補償費的分配等作出明確規定: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房屋建築面積+安置補貼金額。這是市政府頒布、2003年1月1日施行《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的。
拆遷采取什麼補償方式
該《規定》提出,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房屋建築面積+安置補貼金額。拆遷補償安置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與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其中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按照《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計算公式計算。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其中拆遷劃撥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和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確定。
拆遷面積如何計算
公有住宅房屋按照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計租面積換算成的建築面積確定;公有非住宅房屋、私有房屋和其它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築面積確定。
拆遷評估公私分類進行
房屋拆遷評估按照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分類進行。拆遷成片住宅房屋,按照房屋類型采取典型抽樣的方法確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拆遷非住宅房屋的,由拆遷人委托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確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屋拆遷評估。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因城市規劃的要求不能在原地重建的,由拆遷人按照規定易地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拆遷租賃房屋的,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
拆遷補償費如何分配
拆遷住宅房屋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10%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90%加安置補貼金額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20%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80%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該《規定》附則明確,市政府1994年8月16日頒布、1997年12月22日修訂的《天津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在新規定施行之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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