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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於河北區海河東路海河廣場的『天津市第二長途樞紐工程』和位於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延長線上的『奧林匹克花園』的工地入口處,分別懸掛起了一張圖,這是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懸掛的《建設工程平面示意圖》。今後,如果蓋起的房子或小區與圖示不符,那麼這個項目將按違法項目予以處罰。
按照規定,中心城區外環線綠化帶范圍內,凡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設施,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部位)》]後,開工前必須將按主管部門審批後的規劃監制的《建設工程平面示意圖》懸掛在施工現場入口明顯位置,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為止。
看圖識未來
在示意圖上,住宅、停車場、中心綠地、商業中心、居委會以及規劃路的位置,讓人一目了然。據介紹,通過《建設工程平面示意圖》,人們可以了解這個項目及周圍地區在未來的基本規劃情況。其中包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建設單位名稱,建築設計單位名稱,建設規模,附近有無規劃道路,建設用地的界線,項目中已建的建築物、擬建建築物、未來要建的建築物以及建築物層數等內容。
有權威規劃纔可售樓
隨著試點工作的深化,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將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全面開展此項工作。有關人士強調:今後,凡經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核發的《建設工程平面示意圖》,建設單位必須公開懸掛,並嚴格按規劃示意圖所標示內容建設,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復制。如需變更原批准內容,必須重新向原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否則按照違法建設處理。
業主告狀有門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市房管局吳炳灝副局長介紹,這部本市建國以來首次制定的規范商品房市場秩序、維護商品房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法規,將徹底結束以往老百姓告狀無門的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拿著一期的房子賣二期的房子,商品房開發建設沒有進行分階段驗收,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進入下一階段的施工,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就擅自銷售商品房或委托代理銷售商品房等等,新法規對這些現象都將說:『不!』今後老百姓購買商品房出了問題,依此法不僅可以追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還可以追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商品房建設、銷售和交付使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
目前商品房投訴管理部門已開通了投訴熱線28223007,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接待群眾投訴。據悉,群眾反映較普遍的產權證遲遲不發問題,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正在展開普查,將采取有效措施陸續解決產權證的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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