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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北京市房地產中介市場問題突出,一些廣告經營單位審查不嚴,導致虛假房地產廣告問題屢有發生,特別是個別中介機構利用虛假房源進行誤導,僱傭『房托』進行欺騙,收取中介費,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廣告市場經營秩序,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廣告的管理,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廣告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對房地產中介廣告,必須嚴格依法收取、查驗相應證明文件,核實主體資格、廣告內容、確認其廣告內容真實、合法後,方可代理、發布。證明文件包括: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核對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2、出售、出租房屋者的房屋產權有效證明;3、需要提供的允許出售、出租的相關有效證明;4、出售、出租方有效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
二、發布房地產中介廣告,其內容必須明示營業執照核准的單位名稱、出售、出租者名稱、房屋情況。
今後要加大對違法房地產中介廣告的處罰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違法廣告不僅要對廣告發布者進行處罰,而且對廣告經營者、廣告主都要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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