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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月1日起,上海市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成交價格的1.5%征收契稅,購買花園住宅按成交價格的3%征收契稅。這是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日前頒發的《關於本市對個人購買商品住房按照國家規定征收契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作出的新規定。
在此之前,上海市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成交價的0.75%征收契稅,購買花園住宅是按成交價的1.5%征收。因此,不少市民認為本市這次是提高了契稅稅率,但據有關部門解釋,此次契稅調整,實際上對個人購買商品住房仍是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契稅稅率征收契稅,只是取消了補貼。
據有關人士介紹,國家規定的契稅實行3—5%的幅度稅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在此范圍內,按本地區實際情況決定,上海對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實行3%的稅率標准。為減輕購房者的負擔,上海又采用優惠稅率,減為按1.5%征收。1999年7月,上海市政府為了鼓勵個人購房,刺激樓市的消費,決定由地方財政補貼0.75%的契稅,按0.75%征收。由於目前上海的房地產市場越來越紅火,根據有關稅法,上海市財稅局作出了從今年9月1日起取消財政補貼的決定。
在實際操作中,設於各交易中心的契稅征收點,按照購房者前去繳稅的時間來確定適用哪個稅率。如果購房者在9月1日以後前去繳納契稅,則按照1.5%的稅率征收。也就是說,在這之前尚未辦理交易手續的購房合同,都將一律按照新標准繳納契稅。
此次契稅調整讓不少房屋中介公司和房地產公司應對不及。有些中介公司在9月1日以前,就把二手房買家的房款、契稅等費用收了進來,但沒想到一下子契稅比原來多了0.75%。這多出來的契稅到底該誰付,現在成了不少中介公司和客戶矛盾的焦點。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房地產開發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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