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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原因-住房關系千家萬戶
天津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在整頓『樓市』會議上強調,住房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與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就是為了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淨化房地產市場,保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因此,房管部門希望得到社會和廣大群眾的支持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並積極舉報房地產市場的各種違規行為。
-整頓要求-集中整治百分百調查
按照國家七部委和市政府要求,本市房管部門從上月開始進行的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企業自查階段已經結束,目前已進入專項檢查整治階段。市房管局要求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從即日起對房地產市場集中進行專項檢查整治,出重拳打擊各種違規違法行為,淨化本市房地產市場,對消費者的舉報,百分之百受理並進行調查。
-整頓重點-四大重點諸多方面
一是依法查處商品房違規銷售和面積『缺斤短兩』行為。主要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代理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售房的;盜用其它項目銷售許可證售房的;多攤公共面積的;不按測繪機構出具的面積計算結果售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產測繪機構串通,在面積計算中弄虛作假的。
二是依法查處房地產中介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查處發布不實信息,利用假信息騙取『看房費』的;通過派人假冒房主,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出售等方式騙取中介費的;迎合委托方要求,采取『高評』、『低估』等方式出具不實房地產估價報告的;采取評估收費折扣或給委托方回扣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的;未取得房地產中介服務資格,擅自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或未經注冊擅自以房地產估價師名義從事估價業務的。
三是依法查處物業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查處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服務、兌現承諾的;違反規定亂收費的;物業管理人員在實施管理服務過程中侵犯業主權益拒不改正、致使矛盾激化的。
四是依法查處房屋租賃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查處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和出租危險房屋,尤其是企業廠房出租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和出租危險廠房的;擅自轉租公有房屋的;房屋租賃經營單位違規從事租賃經營的。
-相關鏈接-十大問題難為購房者
中國消費者協會對當前最為突出的商品房消費投訴進行了較為細致的分析,認為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廣告誤導、房屋面積『縮水』嚴重等十大問題。
一、房地產廣告誤導傾向嚴重。主要表現在:房產商給樓盤位置『化妝』,盡可能在語言表述和圖標上縮短物業項目與市中心的實際距離;以『起價』做誘餌,讓人一看價格便怦然心動;綠化面積水分大,在房展會的樓盤展示廣告中,賞心悅目的綠色樓盤的確吸引了購房人的『眼球』,然而現實的狀況卻與廣告相去甚遠,配套設施的宣傳更是霧裡看花,樓盤廣告中稱附近學校、超市、銀行、醫院、停車位及車庫、管道煤氣等設施一個不少,然而實際上該小區所涉及的管道鋪設、室內設施的改裝、資金來源和籌集等都還沒有落實。
二、房屋面積『漲水』、『縮水』嚴重,消費者投訴解決很難。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面積絕對值誤差超過3%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但是通過調解要求開發商退房則相當困難;而采取分期付款或在銀行按揭購房的,出現此類問題,要求退房就更是難上加難。當前面臨的面積問題主要表現為實測面積多於合同面積就收消費者的錢,但當面積少時卻不對買房人進行相應補償;公攤面積更令買房人說不清楚。
三、小區的主要配套設施很難到位。如電、煤氣、暖氣因為開發商與公用事業單位相互扯皮,致使業主權利遲遲得不到保障。
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經常出現消費者有理卻得不到開發商的賠償、法院也不受理的局面。
五、商品房質量問題鑒定起來非常困難,有的檢測部門不接受或者不敢接受消費者個人的委托鑒定。
六、有助於解決糾紛的渠道宣傳力度不夠,如《浙江省消法實施辦法》已解決了許多購房糾紛,但因宣傳力度不夠未能起到對其他省市(自治區)的示范作用。
七、消費者自我保護措施不力。受缺乏專業知識的限制,加上絕大多數人是第一次購房、經驗不足等原因,往往自身防范意識不夠,與開發商簽訂買房合同時不會運用合同條款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八、物業管理問題相當嚴重。主要表現在:物業公司受僱於開發商,有的乾脆就是開發商的子公司或『兄弟』公司,因利益相關聯,一旦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物業公司必然走到業主的對立面。一些公司自定的所謂『業主公約』顯失公平,對業主利益進行種種限制,甚至強行剝奪業主用電、用水、取暖的權利;一些物業公司亂收費,縱容部分員工野蠻管理,甚至把管理當成管制,動輒對業主大打出手,嚴重侵害消費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
九、《商品房買賣示范文本》存在缺陷。目前商品房的購買主體是普通消費者,但示范文本卻沒有把《消法》作為其制定的依據,使《消法》保護弱者的立法精神無法在其中得到全面、充分的體現。因此,消費者購買商品房時簽訂《商品房買賣示范文本》合同,可能會因此而喪失部分權利。
十、開發商在售出大部分房屋之後,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擅自改變規劃,將售房廣告中向消費者所做的美好承諾棄之腦後。
-出臺措施-樓盤不准再亂評比
最近,一些單位和組織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決定評比項目、出臺評比標准、評選辦法,從事『生態住宅』、『健康住宅』等評選、評比及授牌活動,給企業或項目冠以名目繁多、名不符實的稱謂,甚至冠以國際、亞太、中國等名稱混淆視聽,有的還在報紙上大肆宣傳,誤導消費者。
為了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糾正各種亂評比活動,日前建設部等7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具體內容包括:
一、嚴格清理房地產市場中出現的各種亂評比活動,營造公平、健康的市場環境。任何部門、單位和民間組織對住宅小區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物業管理企業組織的評比、排序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報經有關部門批准。未經批准的評比、授牌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已造成的影響予以糾正。
二、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銷售廣告管理。對在房地產廣告中出現亂評比、亂排序等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內容的廣告進行嚴肅查處。
三、今後,建設部組織、參與或同意的各項評比,都將在評比之前發文通知,並在《中國建設報》和建設部網站上發布;否則,地方主管部門和企業有權拒絕。
四、各類評比活動,一律不得收費或變相收費。
五、對非法進行評比、排序活動,擅自向社會發布評比結果,違規進行廣告宣傳,在評比、排序、授牌活動中亂收費,甚至進行欺詐活動的主管單位,建設部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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