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老百姓購買商品房圖的就是住得舒適、安心,然而個別開發商卻無視合同約定與業主利益,將沒有水表、電表、燃氣管道等配套設施的房子交付購買者,並要求辦理入住手續。日前,消費者范女士氣憤地向本報講述了她的買房遭遇。
據范女士介紹,她於2000年底購買了東達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怡安溫泉小區期房,交房日期合同約定為2001年12月31日。可是開發商直到2002年6月30日纔將配套設施不全的房子交付給她,並讓她盡快辦理入住手續。當范女士就交付的房屋沒有水、電、燃氣,更沒有水表、電表和燃氣管道的違約問題向東達房地產公司提出質疑時,得到的答復是馬上會解決,但其只是在7月17日給業主通了水,並從樓外臨時引了根電線供照明使用。范女士無奈地表示,開發商承諾的防盜門、小區綠化、存車棚沒有也就算了,可是沒有燃氣管道、水表和電表,該讓購房者怎麼辦呢?臨時電雖可以救急,但卻存在著不安全隱患。范女士說:『我在外邊租的房子已經到期,可這樣配套不全的商品房怎麼能住呀!』
筆者從市商品房配套辦公室了解到,東達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怡安溫泉小區只交了不到10%的配套費。看來,購房者能不能住上舒適、安心的商品房,開發商心裡是有數的。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