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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及與之配套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國標從7月起實施。昨天下午,由本報報業集團屬下《廣東建設報》參與主辦的相關專題講座及諮詢活動在廣交會舉行,來自中央、省、市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專家從材料介紹、檢測資格、權益保護等方面解釋了這兩個文件的出臺及執行情況。
『有毒建材』仍在混跡
近年裝修工程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7月起實施《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的材料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內牆涂料、溶劑型木器涂料、膠粘劑、地毯及地毯用膠粘劑、壁紙、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劑、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等。但記者在采訪時發現,一些規模較小的建材企業至今未意識到超標產品『大限』已至。廣州魚珠附近的一間木業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竟懵然反問:『最近有這麼一個標准嗎?』
誰來鑒定室內環境?
省技術監督部門介紹,市民應選擇有資格出具公證數據的檢測單位。最好是選擇已通過『CMA』(國家強制計量認證標志)認證的機構,以及同時通過『CAL』(省級以上質監部門的認可授權標志)、『CNACL』(國家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認可標志)認可的機構。至於具體單位的資質,市民可登陸省質監局注冊網站和廣東計量網站查詢。
《規范》內容寫入合同
專家還提醒,市民今後購房和裝修,可通過與開商達成補充協議的形式,將《規范》寫入合同。比如在購房合同附件中明確交樓裝修的標准,包括裝修所用材料、裝修部位、裝修用材品牌、質量等級等。購買毛坯商品房時,市民應與裝修公司在《裝修合同》中約定裝修工程質量適用於《規范》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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