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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個人貸款額度自7月1日起已經開始執行。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了《關於調整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個人貸款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由39萬元調整為30萬元,且不超過所購住房評估價值的90%。凡是在7月1日前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申請個人貸款的,並且已經開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送到評估機構評估的,或者已經開具《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送受委托銀行審核的,還按原有關規定辦理。此次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調整,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自7月1日起,個人公積金按揭的最高額降為30萬元,且不超過標的物評估價值的90%。與之恰恰相反的是,前不久,北京市建設銀行放寬了對商業性住房按揭的限制,下調了外地人按揭的門檻,簡化了本地人按揭的手續。上述兩種貸款方式的一緊一松說明了什麼?
新規定對購房者沒有不利影響
在7月1日之前,個人公積金按揭的最高額為39萬元。此番按揭額度的降低,引來各方的密切關注,各種猜測也隨之而起。眾所周知,公積金按揭對工薪階層特別是中低收入者起到了關鍵性的推動作用。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日前召開的會議上強調,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出發點,就是解決城鎮居民買房、建房資金短缺問題,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另據北京市公積金管理部門的統計,申貸公積金按揭款的個人,30%至40%是為了購買商品房,另外60%至70%是為了購買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或合作社建房。由此可見,絕大多數貸款人購買的住房總價在40萬元左右。若先繳納約20%的首付款,然後再貸款30萬元,完全可以購買一套適宜的住房。況且,據本市公積金歸集中心介紹,雖然原來規定可貸款39萬元,但是絕大多數購房人的實際貸款額度均在30萬元以內,真正能夠實現貸款額39萬元的人並不多見。由此,本次政策的調整,不會對中低收入者構成什麼影響。
商貸條件放寬鼓勵人們投資
雖然,本次公積金政策的調整未對中低收入人群構成什麼影響,然而,對中高端人群購買住房或投資物業卻失去了原有的支持作用。對此,有關專家的解釋是,降低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對中高檔樓盤或投資型物業的購買人員而言,雖比較遺憾,但是,這將更加有助於發揮公積金貸款對中低收入人群的扶持作用。至於高檔樓盤或投資型物業的購買人員,政府仍然是采取鼓勵態度,並以此作為拉動內需的主要手段。前不久,建設銀行放寬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條件、降低外地人貸款的門檻,其直接用意便是促進金額與房地產業進一步對接,鼓勵人們住宅消費。所以說,此番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降低與商業性貸款條件的放寬,兩項政策並不矛盾,可謂相互作用,各得其所。
一手抓『開源』一手抓『節流』
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擴大公積金的歸集面,使公積金按時足額地歸集到指定賬戶,是當前的重點工作。本市尚有相當一批單位未完成公積金繳存比例,甚至許多私營企業一直未替職工繳納公積金。公積金貸款對中低收入人群置業起到了良好的扶助作用,僅今年以來,北京市發放公積金貸款額度同比增幅相當迅猛。有業內人士指出,由於公積金歸集的速度弱於公積金個貸的速度,在不久的將來,公積金貸款確實有『斷頓兒』的懮慮。盡管,有關部門並未證實貸款最高限額的降低與這種『懮慮』有關,但是有關人士進一步指出,近期以來,政府出臺的加強公積金歸集與使用管理的一系列新政策,正是對這種『懮慮』的最好注腳,後者可以看做是『開源』,而前者則可看做是『節流』。
緊鑼密鼓強化公積金管理
此次降低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是與近期以來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加強公積金管理的政策一脈相承的。今年3月24日,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簽署國務院第350號令,公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決定》對1999年4月公布的《住房公積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了11處修改,並明確該《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月13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發布,對各地貫徹《條例》,加強公積金管理提出了具體的部署。5月16日到18日,國務院在京召開全國住房公積金工作會議,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會上強調,加強公積金管理,是防范公積金風險的有效措施;是繼續深化房改工作的重要基礎;是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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