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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某甲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區發生一起保安與業主衝突事件。拖欠物業管理費長達半年之久的業主何某在小區門口被保安攔住追討物業管理費,在糾纏之中,雙方發生了身體上的碰撞。『不解決問題就不交管理費』
據了解,業主何某半年前與該小區發展商就購買房屋面積誤差產生了糾紛,至今未了。而何某以此為借口不再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多次上門追繳均未果。『他們是同一家 公司的,不給我解決房屋面積問題,我就不交管理費。』何某對記者說。該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處李副主任則向記者表示,雖然我們和發展商同屬一個集團,但基本上我們是獨立運作,而面積糾紛是業主和發展商之間的問題,業主不能通過為難物業公司來要挾發展商。拒繳物業管理費理由五花八門。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像何某這種拒繳物業管理費的業主並不少見。據李副主任透露,他們小區目前每月的物業管理費收繳率只有82%左右。業主們拒繳物業管理費的『理由』讓他們很是無奈:房子建築質量有問題、小區娛樂設施建得太少、管理費太高須按附近小區標准收取、隔壁整天打麻將擾人、鄰居裝修造成滲漏水等等。記者昨天下午走訪了景田、梅林等幾個小區,發現幾乎每個小區不同程度遭遇這一難題。景田路口旁一小區管理處王先生告訴記者,上星期就有業主稱某保安對他態度很不好,要求管理處炒掉該保安,否則他就拒繳管理費。王先生還說,他們小區物業管理費收繳率還算可以,有90%左右,而據他了解,一些老小區目前大概有70%,而去年寶安某小區甚至只有30%。一份調查顯示,廣州市約有兩成物業的業主、使用人拒繳物業管理費。據了解,深圳尚無有關調查,但多位業內人士認為深圳情況也差不多。物業公司『殺手?』是斷水斷電據了解,對待拖欠管理費的業主,物業公司往往采用斷水斷電這一『殺手?』,但這一招數已經被法律明確認定為非法。本月,福田區法院剛剛審理了首宗業主狀告物業管理公司『停電』侵權的案件,結果是物業公司敗訴。其實在去年年中,深圳供電局就在媒體刊登聲明指出一些物業公司擅自斷電斷水是非法行為。
有人也許會說,物業公司可以把欠費業主告上法庭。但實際上,對於這種欠費官司,物業公司穩贏卻往往不打。主要原因是像拖欠物業管理費這樣小標的額的官司,物業公司耗的時間太長,牽扯太多的精力,而且還傷了雙方感情。『你剛上法庭追回以前的管理費,他下個月又開始拖欠,你總不能每個月都告他吧?』物業管理費該如何收繳市物業管理協會有關人士認為,業主對物業管理認識上的誤區以及物業公司本身存在的問題等因素導致出現拖欠管理費現象。業內專家居永和提出,收取物業管理費的理想模式應該是:全體業主向業主委員會繳納或預繳各自分攤的物業管理費,再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向物業管理公司分次或一次支付。業主只對業主委員會負有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而不對物業管理公司負有這種義務。業主這種義務是全體業主在制定《業主(大會)公約》時的相互約定,如業主欠繳或拒繳物業管理費,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據公約對該業主提起訴訟。在這個理想的模式裡,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三者的關系更為清晰,繳納和收取物業管理費所付出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也更為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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