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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薪階層來說,利用公積金貸款是購買住房的最佳選擇。很多人都知道,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往往要涉及到保險。但並不是每個人對於房貸保險的各方面都了解得非常清楚。在此,我們希望給您一些這方面的幫助。
房屋險自願買
人身險必須買
為保證貸款安全償還,2001年12月29日以前購房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提供五種擔保方式。但實際上大家用的更多是『抵押加購買綜合保險』這一方式。在這種保險中,房屋財險的保險費包括:貸款金額×年保險費率×換算現值系數人身險貸款金額×(主險保險費率+附加失業險保險費率)。房屋財險中,凡貸款期限為1-5年(含)的個人借款人,按相應個人貸款期限的保險費檔次,購買保險。人身險的保險費包括:(1)凡貸款期限為1-4年(含)且未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的借款人,按個人貸款期限為3年的保險費(1-3年費率相同)檔次購買保險。(2)凡貸款期限為5年(含)以上、且未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的借款人,可先按貸款期限為5年的保險費檔次購買保險。保險到期後,借款人仍未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借款人需繼續購買保險。剩餘貸款期限低於5年的,按實際剩餘年限購買;高於5年(含)的,按5年期限購買。以此類推,直至還清或抵押登記完成。
政府提供擔保
貸款費用降低
2001年12月29日,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經市政府批准開始試營業,個人可以申辦最高39萬元的貸款。舉例來說,首批4位購房者通過擔保,平均貸款額28萬元,平均貸款年限10年。如果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擔保,人均支出約7702元。如果通過政府擔保,貸款者人均支出僅2077元。在個人申請住房貸款時,由擔保中心為個人住房貸款提供全程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擔保,個人則將所購住房通過反擔保抵押給擔保中心。當出現購房者償還貸款的時間逾期時,由擔保中心履行連帶擔保責任,償還剩餘貸款本息責任。擔保中心同時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托銀行進行本息協商,變更貸款條款,重新安排還款期限。在借款人保證按期償還貸款利息的前提下,減輕借款人當期還款壓力,通過提供就業培訓等,提高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或者由擔保中心以掌握抵押物處置權為前提,視具體情況,靈活安排還款計劃或者提供周轉安置住房。然後,將原有住房進行拍賣,收回剩餘貸款本息。對惡意不還款的借款人,將采取訴訟等法律手段落實還款責任。
辦完抵押登記
房證要自己拿
很多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買了房並且已經入住,但是一直沒見產權證。問題在於,大家似乎認為產權證應由銀行保管,直到還清貸款。其實,盡管做了抵押貸款,產權證也應該拿在自己手裡,銀行持有的應該是《房屋他項權證》。購房人還可以憑著抵押登記手續,把當初按要求在保險公司購買的保費退回一部分。事實上,只要購房人按要求填寫完申請表,手續並不麻煩:銀行經辦人和購房人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權屬管理部門,確認材料完整無誤後,在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上注記抵押情況,並填寫《房屋他項權證》,加蓋抵押登記專用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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