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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OHO現代城即將入住的同時,現代城的開發商潘石屹再次祭起『無理由退房』的利器,而這次又增添了新的『猛料』,一是給業主決策的周期延長,由過去業主『收到入住通知10日內』可決定是否退房改為如今的『20天』,二是將原來的『退房款+銀行活期利息』改為『退房款+10%回報』。
潘石屹在1999年底現代城公寓2號樓入住時推出了『無理由退房』,據現代城方面介紹,現代城公寓部分實行無理由退房之後,1300戶住戶中只有4戶業主退掉了原來購買的房子。
潘石屹在解釋他『無理由退房』的昇級版時好像也簡單得近乎無理由,『我們在公寓部分的無理由退房中發現兩個問題:一、給客戶考慮的時間太短,他們購買的房子畢竟是價值上百萬的商品,應當有充分的時間去決策;二是許多客戶反映他們購買的房子昇值了很多,如果只退房款,昇值部分又全部屬於開發商了,不夠公平。我想,客戶買房本身就是一種投資行為,他們給予我們支持的同時也承擔了風險。他們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應當把我們房子昇值了的一部分利益拿出來回報給當初支持我們的客戶,所以我讓財務部門進行了測算,把房款連同回報一同返還給客戶,這就是我們的基本想法。』(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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