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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北京市物業管理服務不規范、收費不合理等弊端,一部新的有關規范物業管理的條例正在進入法律程序。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昨天聽取並審議由北京市副市長汪光燾所作的關於規范北京市物業管理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
汪光燾在報告中說,《北京市居信小區物業管理辦法》是一九九五年頒布的。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原來的管理辦法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管理的需要,對一些復雜的物業管理問題顯得無能為力,如業主委員會的性質、法律地位、權利義務、組建程序均無明確規定,實踐中難以操作。
汪光燾說,原來的條例在內容上也不夠全面,已不能涵蓋當前出現的新問題,如缺乏對建設與管理銜接的法律規范,造成開發遺留問題難以解決。
汪光燾說,市政府已要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草擬完成《北京市城鎮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經征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專家討論審定後,明年報北京市人大審議。
汪光燾認為,新的物業管理法規將確立『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基本模式,在市經濟條件下,物業管理要走向市場,面向社會,按照市場規律運作,進行專業化管理,滿足住戶的需求。
汪光燾還認為立法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性質、權利和義務及法律地位,使其能夠真正代表業主行使權利、發揮作用。
據權威部門統計,目前北京全市共有三千一百二十七個居住區項目,總建築面積超過一億五千萬平方米;全市已通過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核,並取得《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的企業達一千一百九十八家,從業人員近十萬人。(賴海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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