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區免收5至10年的物業管理費』,開發商們要小心了,再做這樣的廣告很可能受到政府權威部門的制止。
建設部總經濟師兼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謝家瑾稱:目前一些開發商盲目許諾減免物業管理費,以此吸引消費者購房,但由於開發商對於買房者入住後的物業管理根本不提供經費保障,最終吃虧的還是消費者自身,此類投訴正日益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建設部有關部門
正在研究對策,准備在全國范圍內禁止這種以免收物業管理費用為幌子的促銷手段。(程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