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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在對我國未來房地產市場前景的分析報告中稱,未來10年中,我國的住房建設將有望持續快速發展。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謝家瑾司長在具體闡述這一分析結論時說,盡管近幾年我國住宅建設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增長速度,城鎮人均住房面積也有較快提高,但與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以及發達國家人均住房面積相比仍有較大差距。2000年底我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20.4平方米,而高收入國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則達到46.6平方米。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在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0—35平方米之前,該國將保持較為旺盛的住房需求。最近一些機構對多個城市調查結果也顯示,我國居民對現住房的滿意率還不到20%,約有48%的居民提出在兩三年內願意換購住房;已購公房戶中也有67%希望通過換購住房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但目前即使在已購公房上市踴躍的上海市,已購公房上市總量也還不到已售公房的10%;再加上不少居民願意投資住房,因此可以說,住房潛在需求量還相當大。1999年底,我國城鎮人口已達3.89億,以人均增長10平方米計算,就需增加住房近40億平方米。
謝家瑾同時強調,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僅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住房的自然淘汰,今後10年城鎮每年新增的住房需求就穩定在1億平方米左右。
為此,謝家瑾表示,盡管未來幾年我國住房投資增速有可能減緩,但隨著投資和消費的同步增長,個人買房比例的繼續提高,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質量仍會有進一步的改善。
基於此,謝家瑾指出,為了實現今後10年住宅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今後幾年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商品房價格非正常上漲的同時,必須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立法,依法明晰產權。個人購房後,最關心的是住房的財產權,盡管我國已確立了房屋權屬登記發證的法律制度,但由於住房確權體系不完善和物權基本制度的缺位,很多住宅小區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的設施設備及小區配套的房屋、設施設備、道路、場地等產權界定尚未明確,權、責、利難以界定,致使住房產權糾紛不斷增多,深層次的矛盾日益顯現,這也是部分商品房銷售糾紛產生的源頭。因此,必須加快立法,依法明晰產權,切實保障購房人的權益。
二是加快開放住房二級市場,積極培育住房租賃市場。解決部分城市目前存在的上市程序繁瑣、入市門檻過高、中介服務跟不上、產權證發放不及時、已購公房上市需經原產權單位審查等問題,妥善處理好上市後的收益分配,把更多的有房職工引入市場,創造市場需求,做大市場規模。同時,加快啟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三是進一步改善住房供應,提昇住宅的總體質量。隨著住房二級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居民換購住房的積極性主要靠新建住宅的產品創新來調動。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平面布局,周密的配套條件,舒適的住區環境,節能的設施設備,高科技含量的物業管理等越來越為買房人重視。因此,要加大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力度,加快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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