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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聯合轉發了《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取消房屋開發管理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47項涉及住房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國家計委、財政部規定精神,凡在歷次清理整頓收費中已經國務院及國家計委、財政部、省、市、縣人民政府同意公布取消的住房建設項目收費都要堅決停止;今年內不再出臺新的收費項目。涉及住房建設的中介服務性、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嚴格按照分管權限審批,市(地級以上市)以下各級政府以及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均不得擅自設立住房建設收費項目。
這次經國務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房屋開發管理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47項。 (韓建清 鍾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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